生活报3月28日讯 27日,记者从哈尔滨市物价局获悉,哈市重新批复了多家幼儿园的收费标准,其中含管理费、保教费及杂费等。各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有效期为三年,收费时各幼儿园必须使用省地方税务局印制的《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统一发票》。如家长发现违规收费问题,可拨打12358投诉。 单位收费标准(每人每月) 整日制管理费保教费杂费 省委第一幼儿园235元195元20元 省委第二幼儿园235元195元20元 省政府第一幼儿园235元195元20元 省政府第二幼儿园235元195元20元 省政府第三幼儿园235元195元20元 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幼儿园235元195元20元 哈尔滨市尚志第二幼儿园235元195元20元 哈尔滨市尚志第三幼儿园235元195元20元 哈尔滨工业大学幼儿园235元195元20元 解放军驻哈某部幼儿...